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04 17:10:12   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尚阳外国语学校

上外尚阳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规范教育收费自查的通知,上外尚阳学校对2019年秋季以来的收费工作作了自查,现将学校收费执行情况作汇报如下:

1. 上外尚阳学校是一所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2012年建校,至今无办理过《收费许可证》(义务教育学段不需办理)。一切收费皆按照普陀区教育局计财科文件,在计财科备案,收取学生代办费。目前有以下几项代办性收费项目:校服费、学生居保、餐费以及活动费四项。

2.学校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变动,及时到物价局办理变更和备案。

3.学校向在校学生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坚持自愿和非盈利原则,除规定允许的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外,无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4.学校在9月开学前公示了收费项目,放置于校门口公示栏,家长可以随时监督。

5.学校没有违规补课并乱收费问题,没有在职教师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针对中小学生的有偿补课办班的兼职行为及开展有偿家教问题。

6.学校无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无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或以借读、共建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学校无以举办提高班、特色班等名义乱收费行为。

7.学校无出租出借校舍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或自行组织针对中小学生开办的补课乱收费问题。

8.学校无通过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服务、强行收费的行为。

9.学校没有为学生订购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订单以外的资料,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的情况。

10.学校认真贯彻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帮困政策,通过学校宣传、班级排摸等途径,对确符合条件的低保、残疾、营养改善的学生搜集资料、上报计财科审批。

11.学校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立项、擅自制定收费标准和超范围、超标准的收费行为。

学校将始终严格按照市区文件,做好相关收费工作,以确保学校有序、规范办学。

 

 

 

                                          上外尚阳学校

                                          2019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