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上外尚阳学校申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方案
发布日期:2020-08-19 12:58:01   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尚阳外国语学校

依法治校 争创平安和谐校园

上外尚阳学校申报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根据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工作方针,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落实依法治校的工作任务。以增强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目的,进一步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努力推进我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工作进程,积极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

二、创建目标

以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通过创建活动,促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师生权益保护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力争完成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的创建。

三、组织架构

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成立依法治校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小组定期提请学校党政领导召开会议,研究决策学校法治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布置法治建设工作。健全完善依法治校工作网络。根据领导小组的会议意见,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并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同时做好总结。

1、依法治校领导小组

组长:席璐(书记兼校长)

副组长:邵华、葛亮

组员:倪再军、张志华、钱文辉、赵璟、冯培理

2、依法治校监督小组

组长:邵华

副组长:周孝仪(责任督学)、周嘉华(家长)

组员:张敏、刘嫣、吴艳、朱娜曼、刘晓慧

3、教师申诉委员会

主 任:邵华(工会主席)

成 员:葛亮、刘嫣、钱文辉

4、学生申诉委员会

主 任:邵华(德育室主任)

成 员:赵璟(教师)、宗嘉懿(学生)、周嘉华(家长)

5、执法办公室

教师申诉办公室—— 工会    负责人:邵华

学生申诉办公室——德育室    负责人:赵璟

法律咨询办公室——校务室    负责人:刘嫣

6、 法治副校长:张超

法治辅导员:胡忠华

学校法律顾问:

四、创建标准

()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学校章程,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依法制定教育教学、财务、教师、学生、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

()校内管理体制完善。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职责明确,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

()办学活动依法规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有良好的校风。学校教师、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教育教学质量良好。

()民主管理机制健全。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实行校务公开,校内监督机制完备。建立学校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听取社区、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教师权益受到保障。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相关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

()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和标准进行代收费,无乱收费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的日常工作。建立普法责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按照规定开展法制宣传,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校领导依法办学,学校形成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

四、创建措施

(一)、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教师法律素质

通过教职工大会、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和班主任会等形式对教师进行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的培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国防教育法》、《国家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劳动法》等法律,从而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特别是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完善各类管理规则

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方面的法规对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重大问题进行全面规范,同时也为教职工监督学校的管理提供依据。严格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基本要求,从而使学校工作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推行校务公开

推行校务公开是完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增强监督机制,保证各种教育法规在学校正确执行的有效体现。凡事关教师、群众利益的重大事务,如财务管理、收费情况、工程项目、教职工奖惩、职称评审、招生事务、教职工聘任、干部任用等,要通过校务会和教代会讨论决策后实施,学校公开的项目要以公示的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公布。

(五)、依法管理教师

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是学校依据《宪法》、《教育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规来依法管理教师。切实保护、落实教师的权利。主要包括: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指导、管理、评价学生的权利;获取工资报酬和享受各项福利待遇的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参加进修或培训的权利。

学校要教育、督促教师履行义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之间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对立统一关系。《教师法》、《教育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教师的职业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这种义务主要包括:教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履行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各种有益的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法律宣传,教育、督促教师依法履行义务,在全校形成依法施教的良好氛围;建立简明、科学、公正的教师评估方案,把是否依法履行教师职业义务,作为考核教师的重要标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促使教师积极履行法定义务。

(六)依法管理学生

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依法进行,这是依法治校的要求、归结点。依法管理学生本身也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示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通过黑板报、广播、电视台、校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专题报告等形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优秀民族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伦理道德以及文明习惯养成教育,从而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制度来约束学生的行为。

严格杜绝教师的违法行为。决不允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非法限制学生人身自由、侵犯学生隐私权现象的发生。对违反法规的教师,坚决依法依规惩处。

通过开展“依法治校标准校”活动,可以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五、创建步骤

依法治校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组织、宣传、发动阶段。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制定规划,做好依法治校的启动工作。

第二阶段:具体操作实施阶段。按照规划要求,制定计划,确定年度的依法治校的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按照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求,作好总结验收工作,总结成绩,查找不足,为进一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作好准备。

六、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挂帅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学校内设的指定机构具体负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协同配合,保证上下协调,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2、结合学校“亲师合作,家校共育”重点工作项目,进一步推进家校携手共治的法治教育建设,形成成效,产生影响。

2、学校将紧紧依托桃浦教育联合体牵头单位桃浦中学在法治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充分利用区域教育联合体平台,参与校际间的法治教育项目建设,提升学校法治教育的水准。

3、整合法治教育资源,进一步结合上海市示范性学校少年宫、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建设,完善社区、家长和学校的互动机制,探索家、校、社一体的法治教育新模式,积极开放资源,为社区服务。提升社区、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监督、评价制度。

4、采取多种形式扎扎实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如举办法制讲座(校内领导、邀请公安、司法部门等)、自主学习等形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教职员工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体现出主导性和层次性。

5、充分发挥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电视台、网络等传播媒介的作用,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

6、做好总结检查工作,表彰先进,督促后进,树先进典型,以点带面,促进依法治校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