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体育场地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0-08-19 13:14:09   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尚阳外国语学校

34、运动场地(馆)使用规定

为更好地维护体育场(馆)等设备设施,保障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如下使用规定:

1、体育场(馆)等设施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学校体育组负责。

2、如在体育场(馆)进行教学活动,必须在体育教师或其他相关教师的带领下进行。

3、穿皮鞋或其他硬底鞋类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体育场(馆)内进行活动。

4、应文明使用体育场(馆),不乱扔垃圾、不吐痰,做到讲卫生、爱公物。如发现有人为损坏设备设施的,应照价赔偿。

5、学校体育场(馆)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借用的必须事先得到校务室的同意。

 

35、运动场地、设备、器材管理、维修制度

为加强对学校运动场地、设备、器材的管理,更好地发挥这些设施的功效,保障学校教学活动的开展,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学校运动场地(馆)、设备、器材由体育组指定专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如发现体育设施有松动、裂缝、尖角、缺损等情况的,应立即通知后勤部门修理。

2、凡师生在使用体育设施、设备进行教学活动的过程中,如发现体育设备有损坏、松动等不安全情况时,应及时填写报修单,通知后勤部门修理。

3、后勤部门应及时处理、修复报修的故障,排除不安全因素。对需请校外专业人员修理的设施、设备,在得到校领导批准后,应立即联系专业人员前来修复。

4、后勤部门应加强同各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信息,保证体育场地设施、设备的完好。

5、后勤部门应每月对体育场地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6、运动器材(球类、绳类等)由体育器材保管员负责清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