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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5 12:00:00  点击量:
 

一、指导思想

办普陀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市、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立足办好外语特色的学校为

目标,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2、根据普陀区片划分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

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具体工作

  1、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席璐

    成员:葛亮、龚莎莎

设立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62123197*8006 电话咨询时间为周一~周五1200-13001530-1630),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政策解读与执行

(1)严格执行普陀区教育局的招生方案,在我校规定区域范围内进行招生,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对本区域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指导其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拒收学生所提供的各级各类的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等材料,不进行文化测试。

2)我校2017年拟招收一年级新生4个班,对应入学儿童年龄为201091日至2011831日。招生对象主要为阳光威尼斯14期小区内的适龄儿童。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17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请在就读幼儿园或区指定地点进行登记。我校户籍地段学龄儿童数量多,本着“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精神,进行报名入学。具体条件为:本地段户籍适龄儿童,且房产证有儿童姓名或其直系亲属姓名(父母、祖父祖母、外公外婆)。儿童与至少一名监护人(父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截至2017423,“户籍与居住地一致”满3年及以上,对口入学;“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不满三年,按照年限先后排序情况及尚阳学额情况,由上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按普陀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监护人于20175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携孩子前往学校现场审核材料进行报名。为避免当日长时间排队等候,要求监护人按如下时间段和地段安排前来学校审核材料:

2017527日上午8:3011:30   祁连山南路2727

2017527日下午1:004:00    靖边路199弄、299

2017528日上午8:3011:30   定边路377弄、金鼎路1600

报名时提交如下资料(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本》、《房产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卡》、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

(3)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3年第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37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2号)、《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试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313号),符合上海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策的适龄儿童,以及上海人户分离适龄儿童,请至就读幼儿园或区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并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如果持有上海人户分离回执、《上海市居住证》以及港澳台侨的人员须提供:

《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证明(必须要出示证明)、随迁子女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上海市灵活就业证明》,父母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本地段产权证、人户分离回执、独生子女证、父母学历证明、随迁子女的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

残疾、智障适龄儿童请(时间待定)到普陀区康复指导中心报名。地址:石泉路201号(启星学校内)。

 四、阶段实施

152728日为全市统一的报名、验证时间。
2815日发放录取通知。

                                上海外国语大学尚阳外国语学校 校长室
                                     2017年3月15日